法律起源(the origin of law),经济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制度与制度变迁理论〕-法经济学-法经济学的谈判分析范式,法律产生的根源。关于法律起源,不同法学流派以及哲学、人类学、社会学或心理学等学科都对这一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释,但至今无法取得基本共识。人们通常认为,原始社会不存在法律,原始习惯是基本的社会调控机制,其实施主要依靠每个人的自觉和舆论的压力并辅之以简单的内部惩罚措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并最终导致了法律的起源。也有一部分学者对法律是否仅仅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提出了不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