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饮酒(Township Drinking Ritual),历史学-中国历史-隋唐五代史-[典章制度]-[礼仪制度],起源于远古氏族聚落会食活动的一种礼仪。乡饮酒礼在周代已成为制度,基本功能是通过酒会的仪式来观德、兴贤和序长幼,以营造尚贤、尚德、尚齿的礼仪文化。根据唐代孔颖达《礼记正义》的说法,周代乡饮酒礼有四:一为每三年大比时,由乡大夫举行的宾贤能之礼,通常在正月举行;二为乡大夫饮国中贤者;三为州长在春秋射礼时所举行;四为党正在季冬蜡祭时所举行。乡饮酒礼的具体内容载于《仪礼·乡饮酒礼》《礼记·乡饮酒义》以及《周礼·地官·乡大夫》等典籍之中。乡饮酒礼举办地点往往在乡学,其仪包括请、迎宾客之礼,献宾之礼,奏乐之礼,宴宾之礼,送宾之礼等繁复的程序。乡饮酒礼的“宾贤能”与“尚齿”两项功能在推行礼仪教化和构建基层社会秩序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因而在之后的各个朝代都受到重视。秦朝以法家治国,汉初则尊黄老之道,国家政策层面未见对乡饮酒礼的推行,但是在地方可见以往“尊老尚齿”乡饮酒礼习惯的延续。东汉光武帝将乡饮酒礼纳入礼乐教化之中,汉明帝时开始在辟雍举行饮酒礼,地方郡国学校也须行乡饮酒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