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准论(theory of Level standard),经济学-经济学-中国经济思想史-〔思想〕,中国古代思想家关于国家运用政治经济权力,通过贱时买、贵时卖稳定市场物价的经济主张和财政措施。源自先秦。先秦时期,布料染制达到颜色深浅一致、无高低起伏等质量要求,“染有均平之法,故准而则之”,(《文献通考·卷五七》)即“平准”,亦即以水平状态为标准。这一概念,汉时被引喻到社会物价上,表示物价平稳而波动不大。而秦代设立的平准机构“织染署”,至汉时亦变为物价主管机构。据《文献通考》记载:“织染署,令一人……掌染线帛,秦置平准令,(主染色)。汉因之,及主物价练染。”《史记·平准书》西汉桑弘羊正式把平准思想运用于国家财政。《史记·平准书》索隐:“大司农属官有平准令丞者,以均天下郡国转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贵贱相权输,归于京都,故命曰平准。”在推行均输政策时,于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在京城设置平准机构“平准署”,掌各地商物行情,在物价低贱的地方或季节购买所需物,在物价高启时,以低于市价卖出,达到控制物价,保证赋输目的,对改善汉武帝时期财政起了关键作用。平准与均输既有联系也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