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缺(Miao Areas Official Posts),历史学-中国历史-清史-制度、机构与职官,中国清代设于西南民族聚居区的官缺。设置范围主要包括云南元江、鹤庆、广南、普洱、昭通、镇边等府通判、同知,镇雄、恩乐、恩安、永善、宁洱、宝宁等州县;贵州古州兵备道,黎平、镇远、都匀、铜仁等府同知,清江、都江、丹江通判,贞丰知州,荔波知县;四川马边、越嶲同知等。清代苗疆地区汉少夷多,地瘠民贫,民众凶悍,地方还有瘴气出没。许多流官把到苗疆任职视为畏途,清廷为鼓励文武官员到苗疆任职,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康熙二十五年(1686)议定,广西部分苗疆缺“三年俸满升转”,并规定只须在广西本省苗疆内调补。康熙三十九年,规定贵州都匀府、铜仁府、黎平府、威宁府及独山州、大定州、平远州等地文官皆于本省官员内调补。雍正十年(1732),贵州巡抚张广泗奏请“新疆”文武官员三年俸满之后,应予保荐升转,以示鼓励。并对一些环境恶劣的苗疆缺,不需三年即可升用。但“苗疆缺”调转升用的时间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一些条件艰苦的苗疆经过长期开发,条件有所好转,那么该地“苗疆缺”也会由“三年俸满”改为“五年俸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