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夜权(right of the lord),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性社会学,新婚之夜,在新郎与新娘同床之前,新郎之外的一位或数位男性与新娘发生性关系的权利。从历史上世界各地的习俗来看,执行初夜权的人包括:①处于统治阶层的酋长、君主;②地主或雇主;③有宗教背景的僧侣、祭司;④新郎的友人、宾客;⑤新郎的父亲、兄弟或新娘的父亲;⑥年长者或媒妁之人;⑦奴隶、仆役、贱民;⑧外地人。关于初夜权起源的观点大致包含3类:①视初夜权为原始社会习俗的遗留。有学者认为在原始共婚时代部落里的男子独占特定的女子被视为罪恶,到了个体婚时代就用初夜权向其他男子表达赎罪。另一些学者把初夜权视为一种对乱婚制下性开放的延续,是个体婚时代向荒淫、生殖或逸乐的自然的女神的赎罪。有的学者认为初夜权是掠夺婚制习俗的延伸,男子从别的部落里掠夺了妇女,或是对援助者表示感谢,或是对参与掠夺婚者论功行赏,将其初夜作为报酬。有的学者坚持原始社会是父权制,初夜权是优秀男子的祝福,祝福与其新娘发生性关系的男子能够获得优秀子女。②与权力有关。这类观点的基本思想是初夜权源于征服者对被征服者的生杀予夺之权,也体现了强者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