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道制(the system in combinating supervisory and advice to the emperor),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伦理与法治〕-廉政制度,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与谏诤制度的混合体。“科”指设置分察六科的给事中制度,“道”指对地方实施监察的十三道监察御史,即在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吏,即浙江、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十三道。对地方掌行政的十三个布政使司和掌军事的十六个都指挥使司的行政、军务及其官吏实施监察。六科给事中与十三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官”。一般说来,监察御史为“天子耳目”,代表皇帝监督百官风纪,谏官专司对皇帝施政行为进行规劝,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二者职责清晰,权属明确。到了明朝,为强化皇权统治,将这两种职能设置清晰的监督制度加以混合,在中央除设置中央监察机构都察院外,又另置六科给事中,专司对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政务及官吏的监察,明朝开给事中分科治事之先河。给事中制度始置于秦,西汉因袭,为大夫、博士、议郎等官的兼职。唐、宋属门下省,都是职掌封驳诏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