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堂(Charity House for the Vulnerable),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历史-慈善史,中国古代以救助鳏寡孤独贫病之人为主要职能的慈善组织。明清两代重视对鳏寡孤独贫病之人的救助,国家设有专门的机构养济院。但进入清代以后,由于养济院收养名额有限,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加之其在经营过程中腐败现象严重,导致机能渐趋衰废。在这种背景下,普济堂开始兴起,并逐渐取代了养济院的功能和地位。最早的普济堂出现于康熙年间的北京。康熙四十五年(1706),在北京广宁门外,士民公建普济堂,得到皇帝颁发的御制碑文及“膏泽回春”匾额。由于朝廷的支持和褒奖,京师普济堂的影响逐渐扩大。普济堂在收养“老疾无依之人”方面,因其成效显著,特别是不需动用国库分厘而完全由民间社会筹资兴办,在乐善好义、提倡社会良好风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故而得到雍正皇帝的肯定,并发布诏谕,要求地方政府“时加奖励,以鼓舞之”,由此掀起了设立普济堂的热潮。普济堂打破了养济院只收本地之人的规定,本地人、外来人一概收容;同时以收养贫病老人为主,从而与养济院侧重收养疲癃残疾之民形成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