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路(landscape road),工学-交通运输工程-城市交通-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城市道路网络-城市道路等级-其他道路,设置在城市重点路段,强调沿线绿化景观,体现城市风貌、绿化特色,绿地率不得小于40%的道路。发展背景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学者T.施特劳斯(Theodore E.Strauss)在蓝岭景观路规划的基础上提出。许多学者在研究景观路及相关问题时,经常使用公园道(parkway)、文化线路(culture routes)、遗产廊道(heritage corridors)、景观公路(scenic highway)、旅游公路(traveling roads)等概念。这些概念互有重复,又略有不同。景观路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兼具交通运输和景观欣赏双重功能的通道;狭义的则专指路旁或视域之内拥有审美风景的、自然的、文化的、历史的、考古学的或值得保存、修复和具有休憩价值的景观道路。景观路是旅游与交通功能相结合的特殊景观道路,在发挥交通功能基础上,又利用道路沿线带状旅游资源,充分拓展旅行途中的观景视域,将旅行成本转变为旅游者的特殊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