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善会(Universal Goodwill Society),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历史-慈善史,中国明末清初影响最大、最有代表性的慈善组织。明神宗万历十八年(1590),杨东明在河南虞城县创立同善会,倡议地方名士捐款,用于救济贫困和资助善举。此后不久,同善会在江南地区广泛出现,其中高攀龙等创建的无锡同善会与陈龙正等创建的嘉善同善会最具典型。从高攀龙制定的无锡《同善会规例》和陈龙正所作《同善会式》可见同善会的运营办法。同善会主会之人由成员共同推举,轮流任事。定期聚会,每年4次,分别为每季第2个月的15日。轮值主会先于半月以前,分送白帖与众善友,各自写上愿捐钱数,数量自银9分至9钱不等,聚会日交齐。每次聚会,先推举一位司讲,司讲者于聚会时以通俗语言进行以劝人为善为主要内容的讲演。济贫项目分为助贫与施棺两项,以所收捐款总数的2/3助贫、1/3施棺。济贫时优先考虑贫困无依的孝子、节妇,其次考虑未被养济院所收、贫困潦倒而不愿为乞的贫老病人,至于“不孝不悌、赌博健讼、酗酒无赖,及年少强壮、游手游食以致赤贫者”,一律不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