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高年(given for the old men),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历史-社会福利史,中国古代尊老和敬老的措施。是为达到一定年龄的老人提供的特殊老年福利。赐高年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在各个朝代的具体实施方式不一。自先秦时期到秦汉时期,赐高年的主要方式是向老人赏赐酒、肉,并提供精神慰问,也对孤老提供米、棉等物品,还会赦免罪犯便其照顾年迈父母。汉高祖还设立了三老(古代掌教化的乡官),为促进社会稳定和提升地方治理提供咨询。隋唐时期,按照开元之制,皇帝要举行迎拜三老五更、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送三老五更出门等仪式,但相比前朝则删除了亲袒割牲,保留了省视珍馐、黍、稷之仪式。唐代实施乡饮酒礼,参加乡饮酒之礼的除贡人与生徒之外就是老人,此礼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叙少长”之意,既表达了对长者的尊敬,也表现了对贤才的尊重。以往朝代中乡饮酒礼中包含有正齿位礼,至唐代,乡饮酒礼与正齿位礼分而行之,正齿位之礼的仪式和正齿位乡饮酒礼相似,正齿位之礼举行的时间也是季冬十二月,由县令主持,宾、介、三宾、众宾为乡中60岁以上有德望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