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院(glorious institution for the entitled groups),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与服务-长期照护服务,国家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并对其实行特殊保障的优抚事业单位。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光荣院的管理工作。国家兴办光荣院所需经费列入同级地方政府预算。光荣院的供养对象包括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集中供养对象。除此之外,光荣院在保障好集中供养对象的前提下,可利用空余床位为其他老年且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抚恤优待对象提供优待服务,提供包括衣、食、住、医、教、丧等物质方面以及学习娱乐、精神关怀、心理抚慰等精神方面的服务。光荣院遵循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并根据服务对象类型收取或减免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