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四行(Four Banks of South-China),历史学-中国历史-中华民国史-中华民国-社会经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和新华信托储蓄银行的合称,是中华民国时期南方的重要金融集团。四行成立于清末民初,除新华信托储蓄银行(1914年设于北京,初名为新华储蓄银行)外,其他三行均初设总行于上海。北洋政府时期,上海商业储蓄、浙江兴业、浙江实业三行定期聚会,通过代理汇兑、合放贷款、互相开户和清算票据等建立业务合作与联系,金融界俗称为“南三行”。为加强团结,它们还联合发起组织上海银行公会和银行俱乐部,形成以其为中坚的江浙财团。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它们以财力支持国民党政权,经销认购政府发行的公债。1931年新华储蓄银行改组为新华信托储蓄银行,总行迁至上海,成为江浙金融业的一支生力军,加强与“南三行”的业务合作与联系,“南三行”由此变为“南四行”。抗日战争爆发后,它们继续以定期聚会方式加强业务交流,促进合作发展。1952年底,与其他行庄合组为公私合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