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学(hermeneutik; hermeneutics),历史学-世界历史-〔总论〕-〔史学理论〕,有关解释的理论与方法。诠释学最初着重考察的对象是圣经文本、宗教文学以及哲学作品,牵涉西方哲学、宗教学、历史学、语言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文艺理论中有关意义、理解和解释等问题的哲学体系、方法论或技术性规则。诠释学发源于古希腊,作为一种哲学学派形成于20世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学术界产生较大影响。诠释学词根Hermes来自古希腊语,意即“翻译、传达、解释”,主要便是处理沟通神界和人界的信息交流与理解。第一个将诠释学思想引入哲学的是亚里士多德,他在《论解释》中认为只有通过理性的解释方法,人们才能确定所传达神意信息的真伪。真正将诠释学发展成为一种文本批判方法的是15世纪的人文主义者,比如L.瓦拉在论证《君士坦丁的赠与》作伪中运用了诠释学文本内证的方法,把诠释学的应用范围从圣经解释扩展到历史文献的研究中。启蒙时期,诠释学开始向一门独立的有关认识论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