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武,艺术学-戏剧学-外国戏剧-越南戏剧-〔人物〕,(1948-04-17~1988-08-29)越南诗人、剧作家。生于富寿省夏河县,卒于海洋省。剧作家刘光顺之子。1954年移居河内。1965~1970年在空军工作时期创作了大量诗歌。1970~1978年,退伍后为了谋生从事过多种行业。1978~1988年,担任《戏剧杂志》编辑并开始创作话剧剧本,第一部剧本是根据他人剧作改写的《17岁永在》,在戏剧会演中获得金牌。20世纪80年代,刘光武创作的诗、短篇小说和剧本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人文性。他创作的《张三魂,卖肉皮》《第九个誓言》《我与咱们》《相信玫瑰花》《西塔姑娘》等近50个剧本,被许多剧团搬上舞台,为其时的越南戏剧繁荣作出了贡献。刘光武的诗浪漫且充满感情与希望,代表作品有《树之香》(1968)、《我的白色云朵》(1989)、《深夜的蜂群》(1993)等。2000年,被越南政府追赠第二届胡志明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