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治(ruling by power),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伦理与法治〕-以德治国-〔政府模式变革〕-统治型政府,依靠权力开展社会治理的行为、过程以及模式。又称人治。中国的张康之教授在《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发表的《论不同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法治和德治》一文中最先使用了这一概念,用来界定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本质特征。他认为,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统治是权力意志的体现,统治过程就是权力支配,因而统治型社会治理本质上就是权治。2015年,张康之在《探索》上发表的《论社会治理中的权力与规则》一文中,进一步指出:与现代法治相比,权治带有明显的非理性色彩,权治模式中的权力运行本身,就包含着突破规则限制的冲动。因为,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权力发挥作用的地方,规则都是对权力的约束。就权治是依靠权力而开展社会治理的活动和行为模式而言,对规则的强化必然会使权力的功能大打折扣。所以,每一个掌握并行使权力的人,在主观上都会存在着不愿意接受规则的问题。权治是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的本质特征,是农业社会中社会治理的主要标志,在人类进入工业社会后,建立起了法治,从而终结了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