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Top Managers),管理学-工商管理-公司治理-利益相关者-高管,高级管理人员的简称。广义的高级管理人员是企业负责人的概念,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人员;狭义的高级管理人员只包括企业的高级经理人员,公司法中的高级管理人员通常是指狭义的概念。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经理、副经理。在企业中就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法律用语中的“经理”只是指公司“总经理”,而不包括实践中的“部门经理”等含义。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担任总经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财务负责人,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由于财务管理在企业运营中的地位很高,企业的高层要包括财务负责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及生产经营决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