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郞(Vice Minister),历史学-中国历史-清史-制度、机构与职官,中国古代官名。最早是西汉郎官的一种,为宫廷近侍。东汉时尚书台属官中的资深者称侍郎,唐以后中央三省所属各部的副长官均称侍郎,地位甚高。明代中央六部设置侍郎为副长官。清代最初以左、右参政官作为各部院长官之副贰,顺治元年(1644)改左、右参政为左、右侍郎,满、汉各1人(吏部侍郎在顺治十五年以前额缺有所增减),共4人,理藩院则只有左右满侍郎各1人。乾隆以前,有时各部会因事临时设额外侍郎,理藩院则从乾隆二年(1737)起定设额外侍郎1人,由外藩蒙古王公充任,不必长期驻京。宣统三年(1911),各部侍郎改称副大臣。清初,满洲、汉军侍郎为二品,汉侍郎为正三品;顺治十六年,俱改为三品;康熙六年(1667)满侍郎复为正二品;康熙九年仍改满侍郎为正三品;雍正八年(1730),定满洲、汉军、汉侍郎均为从二品,乾隆十四年升为正二品,遂成定制。侍郎佐助尚书处理一部事务,名义上是尚书的副手,但与尚书同为堂官,并无严格的统属与被统属关系,有事可以直接向皇帝具奏,也有资格被简选为军机大臣,朝廷有大事可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