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policy surrender),经济学-经济学-保险学-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与管理〕-﹝核保理赔﹞,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结束前向保险人申请,保险人认可并解除双方合同约定的保险法律关系,按照相关法律及合同的约定退还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或部分保费的过程。一般多发生在人身险领域。退保按照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发起的时间,可分为犹豫期退保、正常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十天为犹豫期。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被视为正常退保。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单经过一定年度后,投保人可以提出解约申请,保险公司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长期人身保险退保时,所退给投保人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是投保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