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举(Official Recommendation System),历史学-中国历史-辽宋西夏金史-制度,中国宋代一种广泛应用的官员选拔机制。分为荐举和辟举两类。荐举亦称作奏荐、保举、保任、保荐等,可分为特诏荐举和常程荐举两类,既有荐举升秩改官,也有荐举担任差遣。特诏荐举,亦称准敕举官,一般是帝王针对当时统治、管理、御边等方面的需要,令一定范围内的官员依照一定标准推荐人才。常程荐举既指大批中下层官员在循资、改官、叙迁以及委派差遣等场合需要一定数量的举主保荐,又指身居一定职任的长官奏荐一定数量的官员改秩迁资或担任差遣。辟举亦作奏辟、辟差、辟官等。宋朝的辟举制是在汉唐辟召、辟署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一般是指具有辟举权的官司长官为本司聘任僚属的一项选官制度,是堂除、部注之外一种补充性的差遣除授形式。辟举须由辟奏官具辟举状,并结罪保明。其与荐举的区别在于:荐举须由朝廷或有司审批,辟举则是由被辟举人先出具“愿状”,长官径自辟置差遣后,呈缴所辟官出身以来文字,铨选部门将所辟官相关信息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