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livability),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住房与社区规划-住房建设与管理,在城市发展方向上促进更人性化、社会改良和审美的政策。宜居一词来源于英文的“livability”,指一个地方适合或有益于居住的程度(the degree to which a place is suitable or good for living in)。现代语境中的“宜居(livability)”最早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的温哥华,当时的城市改革党派-选民行动运动(The Electors Action Movement; TEAM)将其作为一种新的城市发展方向来挑战占主导地位的、以增长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模式,并将其定义为一种更加“人性化、社会改良和审美”的政策,本质是更关注城市中的人而非城市经济,其关键要素在于“参与、美学、污染控制、更多公园、邻里保护和混合土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