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七法》是春秋时期军事家管仲创作的一篇散文。管子一书是稷下道家推尊管仲之作的集结, 即以此为稷下之学的管子学派。《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子部道家类 ,《隋书·经籍志》列入法家类。《四库全书》将其列入子部法家类。书篇幅宏伟,内容复杂,思想丰富,是研究中国古代特别是先秦学术文化思想的重要典籍。言是而不能立,言非而不能废;有功而不能赏,有罪而不能诛,若是而能治民者,未之有也。是必立,非必废,有功必赏,有罪必诛,若是安治矣,未也,是何也?曰:形势器械未具,犹之不治也。形势器械具四者备,治矣。不能治其民,而能彊其兵者,未之有也。能治其民矣,而不明于为兵之数,犹之不可。不能彊其兵,而能必胜敌国者,未之有也;能彊其兵,而不明于胜敌国之理,犹之不胜也。兵不必胜敌国,而能正天下者,未之有也。兵必胜敌国矣,而不明正天下之分,犹之不可,故曰:治民有器,为兵有数,胜敌国有理。正天下有分:则、象、法、化、决塞、心术、计数,根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性,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不甚多,皆均有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义也、名也、时也、似也、类也、比也、状也、谓之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