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轨道外交是指国家外交的一种方式。多轨道外交的最早来源于1981年供职于美国国务院的约瑟夫·蒙特维利刊登在《外交政策》(1981年2月号)的一篇文章中,在约瑟夫·蒙特维利看来,多轨道外交在解决冲突时可以划分为官方(第一轨道)和非官方(第二轨道)行动。后来经过国际关系学者的不断提炼和修订,给多轨道外交做了相对具体而全面的定义。第一轨道外交就是指正式的官方外交或国家的行为,从本质上来看就是从国家层面到另一个国家层面的信息沟通。 因此第一轨道外交就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官方联系,包括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各个政府官员等代表官方的活动。与官方渠道不同,第二轨道外交是一种非官方渠道,一种民间外交活动。约瑟夫·蒙特维利根据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认为第二轨道外交是指“为了解决冲突, 通过心理因素作用, 在敌对的组织和国家之间施加非官方的和非结构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