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赏判狱》是一篇文言文。张延赏是唐朝的一名宰相兼职度支。本有一冤案,张延赏想为受害者重申案件,为他求得清白。但是有不知名的人,送他十万贯钱。十万贯钱代表了送财者的财力物力,张延赏知道仅凭一己之力无法回天,因此,收钱不重审案。后来形容有了钱连鬼神也可以买通。相国①张延赏将判②度支③。知有一大狱,颇有冤屈,每甚扼腕④。及判使,即召狱吏,严诫之,且曰:“此狱已久,旬日须了⑤。”明日视事,案上有一小帖子⑥,曰:“钱三万贯,乞⑦不问此狱”公大怒,更促之。明日复见一帖子来曰:“钱五万贯。”公益怒,命两日须毕。明日复见帖子,曰:“钱十万贯。”公遂止不问。子弟⑧乘间侦⑨之,公曰:“钱至十万贯,可通神矣,无不可回⑩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