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布政司
(省级行政机构和区划)
全称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明朝直辖地区的省级行政机构和区划。朱元璋在全国陆续设置了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管一省民政和财政。【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明于两京外,在全国设十三行省,每行省设承宣布政使司以掌省事。十三布政司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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