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末松玄六教授在“最佳规模论”的基础上,结合日本实际发展提出了“最适规模论”,用以解释(中)小企业的存在。他首先区分了最大规模的最适规模和最大效率规模的最适规模。前者指以最大收益额所表示的最适规模,强调利润的绝对量;后者指综合考虑评价成本、销售利润率、总成本附加率等因素时综合效率最大的规模,强调利润的相对量。职业最大利益的规模即最适规模才是企业竞争优势的真正体现,但二者往往并不重合。末松得出结论:中小企业只要能发挥自身优势,自然可以调整到最适规模,获得规模经济,与大企业共存并取得不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