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是欧洲第一个全面铺开万国管辖权的国家。 尽管国际社会对西班牙充当人权卫士的角色缺乏信心,但西班牙国家法院屡出奇招,把一个主权国家内的国内法院打扮成拥有“万国管辖权”的国际法院,则多多少少打消了怀疑主义者的疑虑。所谓的“万国管辖权”,是指属人原则之下的全球司法管辖权,也被称为普世管辖权。它的法源在于国际普遍承认的人权公约,而西班牙的万国管辖权则更多立足于国际刑事法院所依据的国际刑法。依据此原则,对于在任何地方涉嫌实施了违反人权的严重罪行的任何人,司法机构都可以在此人进入管辖国境内时实施抓捕并移送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