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位分类制是以身份为主要依据建立的人事分类制度。品位,是以职位高低排列而成的等级结构体系;品位分类制度,则是以国家公职人员的社会地位、学历和资历状况划分品位而建立起来的。在此制度下,每一个公职人员都有代表其地位、级别和待遇的品位,品位是一种身份,与所任的职务无关。若无重大过失,品位也会随着年份和业绩有所上升。行政编制是国家机关编制管理部门根据宪法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所确立的组织原则,根据行政部门的结构、职能和工作量下达的工作人员的编制额度。是国家对行政机关的规模实行宏观控制的手段,编制额度具有法律效力,公务员的录用和转任均受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