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加滕权利是美国工会会员所享有的一项权利,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20世纪70年代以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 Petitioner, v.J. WEINGARTEN, INC.这一判例确立的。温加滕权利的含义为:在任何情况下,工会会员面临可能来自企业的,实际的或潜在的纪律处分,或面临做出可能影响其工作条件的决定以及其他变化时,工会会员享有的在场代表权。所谓在场代表权,是指在上述情况发生时,工会会员有权要求有工会代表在场,一同参与调查或谈判。温加滕权利也可定义为企业雇员在接受调查访谈时所享有的接受工会代表援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