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回合是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一回合谈判。1947年4 ~10月,国际贸易组织筹备委员会在日内瓦举行第三次会议。10月23日在日内瓦完成了总协定的草签手续。同时举行了缔约国的第一次关税减让会议,即“日内瓦回合”。这次谈判达成双边关税协定123项,涉及的关税项目达4.5万项,减让关税金额达100亿美元。谈判以“主要供应国法则”为指导方针,由各国向某项产品的主要供应国提出关税减让清单,而承诺国则将其可以减让的商品品目清单列出,由相互交换清单而开始进入谈判。当双方达成一定减让时,便将减让结果通知其他成员国,并将其因关税减让而获得的利益,依最惠国待遇原则扩大到所有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