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性广告,又叫竞争性广告,是指产品由介绍期进入成长期和成熟期阶段,为了取得竞争优势、确保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所继续进行的宣传,以加强顾客对本企业产品品牌的注意,从而产生选择性需求。广告,顾名思义,就是广而告之,即向社会广大公众告知某件事物。广告就其含义来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广告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如政府公告,政党、宗教、教育、文化、市政、社会团体等方面的启事、声明等。狭义广告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广告,通常指的是商业广告,或称经济广告,它是工商企业为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以付费方式,通过广告媒体向消费者或用户传播商品或服务信息的手段。商品广告就是这样的经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