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召回制,借用了商品召回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干部能上能下的一种通俗表述。对此,中央是有明确规定的,中央办公厅2015年专门下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并要求各地出台实施细则。干部能上能下,应是组织人事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只能上不能下,不仅会滋生贪腐懒政,也不利于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不符合选人用人的规律。而以往,干部一旦上去就很难下来,除非因为违法违纪被处理或者因失职渎职被问责。对于那些不构成违法违纪,却不思进取、不能胜任的慵懒散漫干部,不敢担当、无所作为的“太平官”,还缺乏有效管理办法。干部召回制,填补了这一块制度空白,让干部能上能下有了具体抓手和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