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规范论是大众传播理论之一,指大众传播媒介通过媒介信息为公众提供解释社会现象和事实的“参考构架”,从而形成能够影响人们道德和文化的规范力量。最早由美国传播学者梅文尔·德弗勒(Melvin L.Defleur)在1966年提出。他指出,大众传播媒介通过有选择地提供信息或突出报道某些问题,可使公众体会到或了解到什么是社会所赞同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信仰和价值,并使之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守这些规范,采取社会共同的文化规范或准则所认可的行为。这一理论正被越来越多的实践所证实。其实是一种间接效果或长期效果理论.该理论认为,大众传播不一定直接使受众发生变化,但它可以作用于受众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通过变化了的社会文化背景再作用于受众,使之观念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