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系大家族是由共同男性始祖的若干代后裔及其男女成员的配偶所组成的,按男方计算世系的原始共同体。以从夫居的对偶家庭为组织细胞。由母系大家族转变而来。这种转变的经济基础是男子代替女子处于社会生产的主导地位。一般是田野农业发展的结果。在相当长时期内父系大家族是基本社会经济单位,具有独立的公共经济职能,最初仍然实行原始共产制,故称为父系家族公社。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父系大家族内部的对偶家庭逐步发展成为具有独立经济的个体家庭,私有制因素发展,终于导致父系家族公社的瓦解。在进入阶级社会后。父系大家族的残余仍长期保存,并以宗法制的形式表现出来。距今大约5000年,中国的黄河,长江流域的母系氏族制经过长期的发展,先后进入了父系氏族制。大体上属于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有龙山文化、屈蒙岭文化、良渚文化和齐家文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