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论证明的全称“上帝存在的宇宙论证明”。指的是证明上帝存在的一种理论。德国康德在总结以前神学家的观点时提出该名称。这种理论认为宇宙中所见的运动、原因、偶然性、秩序等事实足以证明上帝的存在。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提出从最初的自我运动所派生的运动是不充分的,这一思想已成为这种论证的基本理由。亚里士多德认为运动和原因不可能无限倒退,因而在有限的运动与原因之上有一个“不动的推动者”和“第一因”。托马斯·阿奎那所提出的五个上帝存在的证明中,有三个是宇宙论证明(即第一因、第一推动力和必然性的证明)。宇宙论证明认为,人确能感知某些事物在运动,而运动无非是从潜能到现实的转化,因此作为推动者必定是现实的。由于一事物的运动必受他事物推动,他事物又必受另一他事物推动,故这一过程不能无限追溯,最后必定有一个不受其他事物推动的第一推动者和绝对现实的东西存在着,这就是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