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适课税论是研究如何以最经济合理的方法征收某些大宗税款的理论。站在税制结构的角度而言,就是以怎样的方式、方法对应税行为和结果合理征税。从课税原则上说,这个问题自亚当·斯密以来就有不同看法,如斯密主张以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四项内容为原则。最适课税论就是以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为准则,对构建经济合理的税制结构进行分析的学说。最适课税理论是以资源配置的效率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为准则,对构建经济合理的税制体系进行分析的理论。理想的最优课税理论是假定政府在建立税收制度和制定税收政策时,对纳税人的信息(包括纳税能力、偏好结构等)是无所不知的,而且政府具有无限的征管能力。可是,在现实中,政府对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等并不完全了解,同时征管能力有限。所以,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最适课税理论研究的是政府如何征税才能既满足效率要求,又能符合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