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剧作场戏,福建省三明市传统戏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杂剧作场戏又称丰场戏、阔公戏,剧目组织结构、表演形式、音乐唱腔等方面都保留有宋代杂剧形态,明初流传至大田县朱坂村、永安市槐南镇。杂剧作场戏的表演内容与当地社神阔公信仰民俗相关连。清代以来,为避免作场戏单调乏味,往往延请民间戏班穿插演出,形成“一出丰场一出戏”的形式,此俗延续至今。大田朱坂杂剧作场戏较特别的是“啰哩”伴唱队形式以及剧中人物角色是以世袭制度来传承的。永安槐南作场戏唱腔部分采用真假嗓结合演唱,戏班由人物扮演者、啰哩嗹队和乐队组成。2017年1月11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永安市申报的“杂剧作场戏”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福建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21年5月24日,“杂剧作场戏”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Ⅳ-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