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帐结合法亦称“以单(表)代帐法。”利用符合某种明细帐要求的有关会计凭证 (单、表、票等)代替该种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的一种核算方法。如零售企业的“商品进销存日报表”,充分反映了各营业柜组(门市部)实物负责人所经营的商品每日增减变化及其结果的资料(参见“商品进销存日报表”辞条的格式),由各实物负责人填报, 经财会部门审核无误,顺序装订成册,即可用来代替库存商品明细帐之用。再如批发企业因异地采购商品收到由供货单位转来的发货单(正、付本),能够表明企业在途商品增减变化的情况(参见“在途商品”、“抽单捏对法”),故可用来代替在途商品明细帐。按照某些明细帐的具体内容,考虑单帐结合要求,去设计相应会计凭证,实行以单代帐,可以简化记帐工作,有利于提高财会工作效 率。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除零售企业的库存 商品和批发企业委托银行收款的在途商品外,其余科目的明细帐,未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均不得采用单表代帐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