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分类词指在现代汉语中,分类词,或称量词((可数)分类词与(不可数分类词)即量词-measure word-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有区别),可与数词合用以指示事物的数量;也可与诸如“这”或“那”的指示词(英语:Demonstrative)合用,以指示特定的事物。分类词是规范词素,即分类词本身并无任何含义,必须与一个名词或其它实词结合使用。每当名词需要在前面用数词或指示词限定时,两者之间必须要有分类词。用数词还是指示词是由说话者决定的,但如果两者都不使用,仅用一个光杆名词,此时即不用分类词。由数词、分类词、名词组成的短语(如“一个人”)称作“分类词短语”。有语言学家提出,分类词短语的使用可能比较少以语法为指导,而在说话者想要强调新的或是重要的信息时,更多地以文体或实际的强调点为指导。最后,除了这些用法,分类词还可以以多种方式使用。当分类词用在名词的后面而非前面,或者叠用的时候,分类词则可以表示复数或者泛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