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长负责制是指中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现行的领导制度。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厂长负责制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厂长是企业生产行政的总负责人,对内他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对外则代表企业行使法人的权力。同时,厂长对企业的两个文明建设负责。第二,企业的经营决策权、生产指挥权和人事决定权统一由厂长依法行使。厂长在领导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具体行使下列职权: (1) 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决定或者报请审查批准企业的各项计划。(2) 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3) 提请政府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解聘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法律上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5) 提出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和重要的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提出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建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6) 依法奖惩职工,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奖惩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