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运输量简称“客运量”。运输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运送旅客的数量。不论旅客旅程的长短或客票票价多少,一律按一人一次作为客运量统计,以“人”数表示。客运量按运输方式分为铁路客运量、公路客运量、水运客运量和民航客运量。反映铁路客运量的指标主要是旅客发送人数。它是指报告期内在铁路营业线、临时营业线上的车站或乘降所购买客票乘车的旅客人数。统计时,半价票、小孩票都按1人计算,往返客票按往返各1人计算,月、季票按实际乘车月份每月按往返各25人计算。此外,铁路为安排客运工作,也计算旅客到达人数和旅客运送人数指标。就全国铁路而言,上述三个指标是 一致的: 就一个铁路局 (或分局) 来说,三者通常不等。一个铁路局 (或分局) 的客运量,即旅客运送人数,等于本局旅客发送人数与由外局接运旅客人数之和。公路、水运、民用航空的客运量均按持有客票的实际旅客人数计算。其中,公路、水运客运量不包括城市公用交通如电车、公共汽车、轮渡所完成的运输量。公路、水运企业组织其他部门的车、船完成的客运量,都由负责组织的运输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