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灵与实际是明清之际王夫之论诗时所提出的一对概念。指诗歌创作中主体对.客体的一种审美关系。王夫之《古诗评选》卷四评潘岳《内顾诗》云;“精爽交中路’,想象空灵,固有实际。”“想象空灵”指主体的创作构思是虚的,“固有实际”指主体的这种想象有实际的基础,不是凭虚构造。这一思想包括诗歌创作中虚实的两个方面“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薹斋诗话》卷二),创作达到既得“物态”义得“物理”的“体物之工”(《薹斋诗话》卷一),即为“固有实际”;达到“天文斐蔚天矫引申之妙”。“意伏象外,随所至而与俱漉”(《古诗评选》卷一)和“言情则于往来动止缥缈有无之中得灵盏而执之有象”(《古诗评选》卷五),即为“想象空灵”。认为审美具有现实基础,主体的审美判断离开客体的实在性就是“空有虚声”;而审美主体又正是通过虚的想象来达到实际。他评江淹《效阮公诗》说:“空中楼阁如虚有者,而础皆贴地,户尽通天。”(同上)又评杜甫《祠南夕望》说:“牵江色’,一‘色’字幻妙。然于理则幻。寓目则诚,苟无其诚,然幻不足立也。”《唐诗评选》卷三)都指出了审美的艺术创作中虚与实的辩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