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因素是马克思论证自由报刊的社会作用时使用的一个术语。1843年1月,马克思在《摩塞尔记者的辩护》一文中,谈到官方和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他说,行政当局由于自己的官僚本质,不会承认自己在治理方面的失误;而个别人,甚至很多人都不能把自己的呼声说成是人民的呼声,他们对问题所作的说明总带有私人的诉苦性质,“这样,为了解决这些困难,治人者和治于人者都需要有第三个因素,这个因素应该是政治的因素,而不是官方的因素,这样,它才不会以官僚的前提为出发点;这个因素应该是市民的因素,但是同时它不直接和私人利益以及有关私人利益的需求纠缠在一起。这个具有公民的头脑和市民的胸怀的补充因素就是自由报刊。在报刊上治人者和治于人者同样可以批评对方的原则和要求,然而不是在从属关系的范围内进行这种批评,而是作为公民——已经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理智的力量,作为合理的观点的体现者——在权利平等的情况下进行这种批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30-231页)这个术语所表达的虽然是马克思青年时代对自由报刊社会作用的理想,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道出了报刊作为社会对话中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