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腐败署
(政治领域术语)
国内大多数研究廉政建设的专家普遍认为,国内反腐职能部门与国外以及香港等地区廉政部门相比,最大的差异在于独立性。如果成立“预防腐败署”的最大特点就是具有了相对独立性,有别于国外和香港地区的廉政公署,它不具有侦查手段,但它应具有一定的调查权,由人大授权,归属于人大直接领导,对人大负责,是人大防腐的办事机构。由执政党和民主党派组成,分工上由执政党负责,民主党派参与;机构人员不担任党政机关任何职务;其职责是搜集和掌握信息并向纪委监察审计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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