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幸福院
(村民委员会主办公益性活动场所)
农村幸福院是由村民委员会主办和管理,立足于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也能同时让农村非五保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农村幸福院不同于现有的乡镇敬老院和五保村。农村幸福院,每个功能室使用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平方米。每个农村幸福院在坚持互帮互助的原则上,配备1名专职服务人员及数名兼职服务人员,同时积极发动党团员、爱心人士、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日常服务。截止2012年8月,河北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57万个,覆盖全省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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