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自然增长率是反映人口发展速度和制定人口计划的重要指标,用来表明人口自然增长的程度和趋势。编辑本段简介人口自然增长率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人口自然增长率=(年内出生人数-年内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当全年出生人数超过死亡人数时,人口自然增长率为正值,当全年死亡人数超过出生人数时,则为负值。因此,人口自然增长水平取决于出生率和死亡率两者之间的相对水平。它是反映人口再生产活动的综合性指标。编辑本段各地情况国内全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89‰1.辽宁: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0.97‰2.北京: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1.1‰3.天津: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1.43‰4.上海: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1.46‰5.江苏: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2.28‰6.吉林: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2.57‰7.黑龙江: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2.67‰8.四川:200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