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 (regulatory plan)是城市、乡镇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的规划。发展历史控制性详细规划产生于1980年代,在我国已有30多年的历史。这30多年的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形体设计走向形体示意,即通过"摆房子"形式指定规划管理依据,以约束不合实际的高密度开发和见缝插针式的盲目发展:第二阶段:从形体示意到指标抽象。形体示意的灵活程度往往掌握在具体的办事人员手中,缺乏规范化,且由于城市建设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易造成脱离实际的后果。量化指标的抽象摒弃了形体示意规划的缺陷,对规划地区进行地块划分并逐一赋值,通过控制指标约束城市开发建设。第三阶段:从抽象指标逐步走向系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这一阶段特点是文本、图则和法规三者相互匹配,且各自关联,共同约束着城市开发建设活动。2006年4月1日,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开始实施,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要求及其中的强制性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变得更加规范和完善。2008年1月1日,新《城乡规划法》开始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控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