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股利政策是企业在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目标资本结构测算出必须的权益资本与既有权益资本的差额,首先将税后利润满足权益资本需要,而后将剩余部分作为股利发放的政策。剩余股利政策有利于企业目标资本结构的保持。定义剩余股利政策是指公司生产经营所获得的净收益首先应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如果还有剩余,则派发股利;如果没有剩余,则不派发股利。理论依据剩余股利政策的理论依据是MM理论股利无关论。该理论是由美国财务专家米勒(Miller)和莫迪格莱尼(Modigliani)于1961年在他们的著名论文《股利政策,增长和股票价值》中首先提出的,因此被称为MM理论。该理论认为,在完全资本市场中,股份公司的股利政策与公司普通股每股市价无关,公司派发股利的高低不会对股东的财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决策者不必考虑公司的股利分配方式,公司的股利政策将随公司投资、融资方案的制定而确定。因此,在完全资本市场的条件下,股利完全取决于投资项目需用盈余后的剩余,投资者对于盈利的留存或发放股利毫无偏好。采用理由1、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使综合资本成本最低;2、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