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附属设施,前款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交通安全设施,如:护栏、反光标志、防眩设施,危险路段的反光镜、警告标志等。2.交通管理设施,如:交通标志、路面标线、紧急电话、公路通讯、监控、收费设施等。3.防护设施,如在积雪、积沙、坠石等地段设置的防护设施。4.服务设施,如:高速公路的服务区。5.公路管理房屋,如公路养护所需的生产和生活用房等。6.绿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