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本段概念简介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作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两者之间的差额进入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科目,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税金有消费税等除增值税以外的税金。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额。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两者之间的差额进入到材料成本差异这个账户。凡属加工物资用于应交增值税项目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企业 ,其加工物资所应负担的增值税可作为进项税,不计入加工物资成本;凡属加工物资用于非应纳增值税项目或免征增值税项目,以及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 般纳税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凡属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应计入加工物资成 本;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的,应将所负担的消费税先记入"应交税金 --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 。企业由于受工艺设备限制,有时需要把某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