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层空间法也是国际法的一个新的分支,是指调整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是空间技术及人类空间活动发展的产物。外层空间的条约体系:外空委员会:1958年,联合国设立的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简称外空委员会。1、外层空间条约、1966年底通过--外层空间宪章2、营救协定、1968年通过3、《国际责任公约》19724、登记公约、19755、月球协定1979外层空间法的制定原则1、探索和利用必须为全人类谋福利和利益2、外层空间不得据为己有3、探索和利用应遵守国际法4、对宇宙航行员提供援助和营救5、发射国承担国际责任6、发射国对发射实体保持管辖和控制权7、国际合作和互助外层空间法的法律制度:1、登记制度2、责任制度:3、援救制度4、月球开发制度5、国际合作制度外层空间法的发展及局限性当人类扩大自己活动范围的时候总是需要新的自我约束避免新的自由带来的无序。我们花了数百年的时间来让我们的国际法逐渐完善。我们仍然必须承认对于我们这个行星内层空间的管理仍然是不完美的,在海洋法,南北极